昆明中院公开审理走私毒品案,60 余人旁听接受禁毒法治教育

案例:男子携带大麻回国被海关查获

本案被告人杨某于2024年1月3日由中国昆明出发前往泰国曼谷,途中购买大麻叶用于吸食。2024年1月10日,杨某从泰国曼谷乘坐飞机飞往中国昆明,将未吸食的大麻叶藏于香烟中偷运入境,在途经机场时被当场查获,并从其随身携带的几盒香烟中查获含有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和大麻二酚等成分的大麻叶共计8.79克。

庭审中,公诉人以走私毒品罪提起公诉,并详细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被告人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法院将在稍后公布宣判。

法官提醒

法院通过此案的公开审理,不仅向社会各界展示了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而且对毒品犯罪分子也产生了震慑作用。

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毒品犯罪任重道远,此次公开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体现了国家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是维护法律尊严、体现社会正义。

法官提醒:由于泰国等国家尚未将大麻及其制品列入毒品名单,因此出国旅游时,切记要仔细辨别带有大麻标识的商品,不沾染毒品,自觉远离毒品。如携带毒品入境,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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