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游客在旅行中与旅行社就退款事宜产生争议,此事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萧女士原计划于1月31日赴泰国,然而在提前超过半月退团的情况下,所被扣除的费用显著高于她的预期。这起事件,究竟是游客提出了过高的退款要求,还是旅行社有意降低了退款数额?
费用与预订情况
1月4日,萧女士选择了泰国自组团行程。行程时长为6天,共有8人参与,总花费大约5.6万元,人均费用约为7100元。因对泰国安全状况的顾虑,她选择退出。旅行社已提前为旅游社会预订了机票和酒店,自2024年12月3日起开始执行。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实际费用,这些费用成为了退费争议的焦点。旅行社需合理规划资源,其操作流程遵循既定规定。
旅行社在预订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确实存在,且需遵守旅游行业的规定。故游客若要求退团,已支付的费用将直接影响到退款数额的减少。
提前退团要求
1月14日,萧女士团队递交了退团请求,预定出行时间为1月31日,距离出发还有18天。依据合同条款,若在行程启动前29日至15日提出退团,需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5%,约合每人355元。萧女士主张,提前较长时间退团是合情合理的,并应退还剩余费用。游客们希望,在遭遇突发状况需调整行程时,能将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游客普遍看法是,在旅行团出发前半个月通知旅行社,通常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务,且不会引发额外费用。他们通常依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处理退款事宜。
旅行社的扣费
旅行社提出,需从每位游客处扣除4050元。这其中包括2000元机票预订费用,该费用不可退还。另外,由于旅游旺季,还需额外支付2000多元的住宿费用。萧女士认为,她提前十多天预订的房间费用应当退还,然而旅行社表示,退款将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
游客对于这种收费方式的认识不够深入,这使他们较难接受。依照合同规定,若扣除的费用未达到既定比例下的实际支出,游客将被要求支付超出部分的全部费用。
协商中的沟通
记者到达了口岸国旅勒流分店,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咨询。店员透露,萧女士已收到航空和酒店的相关票据,并被告知退款将基于实际损失计算。质监部的陈小姐补充道,春节期间资源紧张,游客需提前预订以保障座位,若预订被取消,将需按实际费用进行赔偿。
目前,双方正就退款事宜展开深入交流。在交流中,双方均坚守己见。旅行社强调相关费用已实际支付,而游客则认为退还的金额比例过高。
行业情况与合同标准
业界信息显示,佛山市多家旅行社遵循了国家文化旅游部门所公布的合同模板。该模板对退款的具体细则进行了明确阐述。旅客若在取消预订前已支付费用,需自行负责相关费用。作为规范双方行为的正式文件,旅行社和游客都应严格遵循合同中的规定。
旅行社在处理事务时虽有操作上的不同,但都必须依照合同条款行事,以保证旅游市场的秩序不受干扰,并且兼顾双方权益。
法律相关规定
律师提出,旅游服务中的费用扣除应遵循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标准。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在收费时必须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郑宇佳律师进一步指出,判断费用是否合理,主要需审查旅行社的订票及酒店预订状况,并核实是否有相应的扣费记录。若能出示相关证据,该费用将被认定为合理。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为双方在争议中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