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警方破获一起性侵女游客案涉案8.5万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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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29岁的中国女游客梅琳报警,称自己骑着摩托车,原本要去芭堤雅步行街。 不料,摩托车司机将她带到了偏僻的森林,并对她不怀好意。 见性侵失败,愤怒的男子从她身上偷走了约8.5万泰铢现金,并试图将汽油浇在她身上,将她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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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中国女游客在泰国骑摩托车遭袭击险遭强奸

程石互动此前报道↑

泰国警方在查看监控录像后,很快推断出嫌疑男子的身份——41岁的蒂·帕西里。 泰国罗勇府当地警方在其住处将其逮捕,并拍照供受害者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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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提供的一系列嫌疑人照片中,美琳立即认出蒂就是袭击她的摩托车手。 因此,Ti也被带到芭堤雅警察局接受询问。

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蒂承认自己曾试图袭击美琳,但否认如美琳所说是他在现场放火的。

蒂声称,在试图性侵犯美琳失败后,他偷走了她的现金,然后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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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的说法,事发后,他将摩托车停在罗勇府的一个加油站。 蒂还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罪。

警方怀疑他还参与了附近高尔夫球场的盗窃案。

据泰国媒体报道,嫌疑人面临至少三项指控:

泰国刑法第278条:通过恐吓、暴力或无力抵抗的方式对15岁以上的人实施猥亵行为。 处罚最高可达 10 年监禁和最高 20 万泰铢的罚款。 两种犯罪也可以同时受到惩罚。

泰国刑法第 276 条:通过恐吓和暴力对他人进行性侵犯。 处罚为4至20年监禁以及8万至40万泰铢的罚款。

泰国刑法第340条:通过袭击受害人并在此过程中使用车辆实施盗窃。 该罪行可判处 5 至 10 年监禁和 100,000 至 200,000 泰铢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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