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3月14日5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西班牙有3例,意大利有1例,泰国有1例。 其中一名妇女在前往泰国旅行并回国后被确诊,引起关注。
一名妇女和她的同伴从泰国旅行回来后被诊断出患有这种疾病
王某某,女,31岁,户口浙江省台州市,现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月23日至3月4日,我前往泰国曼谷、清迈旅行。 3月4日,我乘坐TG614航班返回北京。
患者3月7日出现发热、咽痛、乏力、头痛等症状,到医疗机构就诊,血常规、CT检查均未发现异常。
3月12日,广东省疾控部门通报王某,其一名同伴从泰国旅行回国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3月13日,王某某被120救护车送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医院隔离。 经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核酸呈阳性,随后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大兴区人民医院。
3月14日确诊一例。
通报称,3月14日确诊的5例病例均为轻症或普通病例,均在定点医院救治。 目前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28人,其中北京49人。 均已按要求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健康状况未见异常。
疾控部门提醒
不将传染病风险带入国内
疾控部门提醒境外居民做好个人防护。 如果接触病例或出现症状,应就地就医并接受隔离观察等措施。 他们应避免或尽量减少旅行,减少外部接触,不应长途出国旅行。 ,避免造成传染病的传播。
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有呼吸道或发烧症状的境外旅客应积极避免带病和症状长途国际旅行,并应就地治疗或观察。 他们不应该给其他旅行者带来传染病的风险,更不应该带他们进入该国。
新闻链接:海外归国人员COVID-19医疗费用如何计算?北京、上海已明确
|北京
一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回国期间确诊为COVID-19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先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再由财政报销。将实行补贴。 个人无需承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回国过程中被诊断为输入性病例或COVID-19疑似病例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承担。 参加商业保险的,可以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上海:
一是对境外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缴纳医疗费用后,对个人经济负担部分给予补助。
二是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境外归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自行承担。 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
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确有困难的境外输入病例,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依法依规提供医疗救助。